![有关房屋居间合同范文锦集九篇[本文共19086字]](https://img.hxli.com/upload/4345.jpg)
有关房屋居间合同范文锦集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居间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提要:
合同之买方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以下称买方)
联络地址及电话: (保证该地址为有效之联系及通信地址)
合同之卖方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以下称卖方)
联络地址及电话: (保证该地址为有效之联系及通信地址)
合同之居间方为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居间方)
地址:
买卖双方经居间介绍、协助磋商,同意购入及出售位于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双方就该物业买卖交易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物业现有之产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注面积 平方米;本次交易该物业总价为人民币 元,卖方或其授权代表保证对该物业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如存在隐瞒与该物业买卖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的,或由于卖方原因导致该物业无法办理产权交易手续的,卖方应赔偿由此而给买方及居间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买卖双方协定以第 项所述情况购入及出售该物业,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已全面检查、清楚了解该物业的所有情况并无异议:
(1)以现有之状况购入及出售该物业;
(2)连现有之租约购入及出售该物业。
三、买卖双方确认,买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A、一次性付款适用:
(1)人民币 元买方须在签订本合同之同时付清给卖方作为定金。卖方须出示由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称房管局)颁发的《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凭证给买方查验。如卖方未能即时出示有关文件的原件,则卖方应将上述定金暂交由居间方代管,并保证依据本合同条款履行,另须于 日内出示有关文件给居间方或买方查验无误后收回定金。如卖方逾期未能出示有关文件,则视为卖方违约。
(2)人民币 元买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付清给卖方作为首期部分楼款。
(3)人民币 元买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做办理递件备案交易手续前付清给卖方作为首期余款。
(4)人民币 元买方须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安排的交易转名时间之同时或之前付清给卖方作为楼款余款。如买方或卖方逾期输交易手续,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银行按揭付款适用:
(1)人民币 元买方须在签订本合约之同时付清约卖方作为定金。卖方须出示由房管局颁发的《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凭证给买方查验。如卖方未能即时出示有关文件的原件,则卖方应将上述定金暂交由居间方代管,::并保证依据本合同条款履行,另须于 日内出示有关文件给居间方或买方查验无误后收回定金。如卖方逾期未能出示有关文件,则视为卖方违约。
(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再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予卖方。
(3)买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提要:
卖双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委托按揭银行及居间方代为办理本次交易其后之转名交易手续。同时,买方应将首期楼款人民币 元或按"首期楼款=成交价-定金-贷款额"公式计算所得之首期楼款金额交予卖方。银行批准货款在办妥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后由按揭银行按规定程序拨入卖方银行帐户。如出现购房总价余额(即购房总价余额=成交价-定金-首期楼款-银行批准贷款额),则买方须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安排之交易转名时间之同时或之前付清给卖方。如买方或卖方逾期办理交易手续,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C、转按付款适用:
(1)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予卖方。
(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再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予卖方。
卖方收到此款后应在 天内向原抵押银行办理提前还款及打印还款清单等转按交易所需的手续,并在原抵押银行通知的时间内备齐相关资料协助买方办理申请银行按揭手续。
(3)买卖双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到原抵押银行签署相关转按文件,并委托原抵押银行及居间方代为办理本次交易其后之转名交易手续,同时或之前买方须将首期楼款(首期楼款=成交价-定金-贷款额)交予居间方。该笔首期楼款将根据原抵押银行相关规定分成两部分:①需交原抵押银行托管部分:交原抵押银行托管部分楼款的具体金额由原抵押银行审核定出,该笔款项将由原抵押银行连同银行批准贷款按规定程序一并拨入卖方之银行帐户;②即时转交卖方部分:即时转交卖方部分楼款由居间方代买方即时转交卖方收取。如出现购房总价余额(购房总价余额=成交价-定金-首期楼款-银行批准贷款额),则买方须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安排之交易转名时间之同时或之前付清给卖方。如买方或卖方逾期办理交易手续,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应承担查应违约责任。
(4)银行批准贷款在办妥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后由银行扣除卖方所欠款项后按规定程序拨入卖方之银行帐户。卖方须缴交银行月供款直到银行发贷款当月。
四、本次交易政府规定买卖双方之交易税费经房管局审计得出具体金额后,买方交易税费由 方于三天内支付,卖方交易税费由 方三天内支付,银行按揭费由 方签署按揭合同时支付。
五、收楼日期:卖方在完成交易转名手续及收齐楼款/收齐银行放款之同时将该物业交付买方使用,并结清该物业交楼前所有未结之费用(如水费、电费、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如该物业原为卖方户籍地址,则卖方须于交楼后 天内将户籍迁出该物业。
六、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期限办理相关手续、交接物业或逾期付款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付给守约方相当于本合约交易价1‰的违约金。超过约定期限七天,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七、居间方可根据买卖双方要求协助办理房屋交易转名相关手续,并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严守诚信、高效的服务原则,严守有关商业秘密。
八、于居间方就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本次交易所提供的居间服务,本合同成立时,买方应支付居间方居间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卖方应支付居间方居间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每逾期一日,则按应付居间服务费用的1%支付滞纳金给居间方。
九、合约成立后,因卖方原因导致中途毁约,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并承担因签订本合同后须支付的一切费用。
十、合约成立后,因买方未按本合约确定之程序付款或买方原因中途毁约,卖方有权没收定金并将房屋再行出售给他人,而买方须承担因签订本合同后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十一、本合同三方均确认,若买方或卖方未能履行本合约或未通过居间方购买该物业,违约方须即时付予居间方合计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
十二、本合约三方均确认,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签订后,如买卖双方协议取消本合同,买卖双方仍需按照合同支付居间方居间服务费。
十三、若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另行达成的补充条款、协议要求等,凡涉及影响居间方行使权利、承担义务、责任等内容,须居间方签章确认,方对居间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十四、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相关部门(如房管局)原因导致交易日期延迟,合约三方均无须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
十五、本合同取代三方过往所有之谈判、声称、理解及协议。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提要: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合约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备注(买卖双方之约定):
买方: 卖方: 居间方:
日期: 日期: 日 期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拥有位于北京市 区 的房产,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剩余房款以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代理费用及全证过户代办费:
1. 丙方代理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 方按出售房屋价格 %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 元整。委托事项完成后(以新房产证下发为准)剩余代理费同时一次性由 方支付丙方。
第3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并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4条 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后三日内,将上述房产交予乙方。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5条 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徐州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徐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付款方式为: ,乙方支付首付款(大写) 2. 甲乙双方各向丙方交纳权证代办费人民币以壹仟伍佰元整。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第6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50个工作日(以丙方通知为准),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由 方支付。
第7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8条
第9条 丙方在甲乙双方备齐过户及贷款相关资料后,有责任在5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10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11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____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___.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 公共维修基金□ 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 空调□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___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 .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
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 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 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 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
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XX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
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
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客服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同编号:11538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己座落在楼单元
房(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内墙壁、门窗、水电、煤气、暖气、闭路、电话等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房屋租期为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每年元,(小写元),即签定之日预付________年租金。
三、租期内,水、电、暖气、煤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时,交付甲方押金: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结束后,如甲方查看房屋及房内设施完好后,可全额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注意房屋及人身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
房屋。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签定协议后,双方按以上条款执行,共同守约。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卖 方):
乙方(买 方):
丙方(居间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提供居间服务,买卖位于哈尔滨市 区 街/(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层 号的私产(公产)房屋(门市房),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买卖条款
1、乙方同意购买上述房屋。甲方对该房屋享有物权的依据为□产权证,产权证号为哈房权证字第 号;□承租证,证号 ;□房屋销售专用发票,发票号码为: ;□三联单,三联单号码为: ;房屋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该房屋所有权凭证标注面积为准),建成年份: 。
2、乙方对以上信息及房屋状况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
3、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按套计价,本套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小写)¥ , (大写) 元整,包括室内装修和赠送物品 。
二、居间担保服务
1、现金付款
乙方在 年 月 日内将房款(扣除定金)一次性付给丙方(丙方代甲方收取),并同时付丙方佣金。丙方收到全部房款后,开始为双方办理更名过户。在房产交易所递交手续时,将房款交给房产交易所指定的银行作资金监管。待乙方取房屋所有权证时,由资金监管部门将监管房款转给甲方(付款时间以资金监管部门规定为主)。甲乙双方清完欠款、户籍,签定《交易完毕确认书》,甲方一次性领取余款同时交房。
三、定金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支付定金¥ 元整,定金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代甲方收取,甲方同时把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交给丙方。居间佣金费 元;信息咨询费 元;产权代办费 元;贷款代办费 元;落户代办费 元,由 方承担;土地证代办费 元,由 方承担;赎证、注销抵押代办费 元,由 方承担;其他代办费 元,由 方承担。
A、产权代办费500元 B、商业贷款代办费1000元 C、公积金贷款代办费800元 D、落户代办费1000元 E、赎证、注销抵押代办费100元 F、土地证代办费300元
2、产权更名过户所需支付的税费由方承担(含契税、印花税、住宅维修基金、手续费、工本费),营业税、个税由 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如因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致使本交易无法进行则按下列约定办理;
a、如甲方违约,提出不卖,提高价格或不提供过户所须证件、材料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并向丙方支付与乙方应付佣金及信息咨询费等额的违约金。
b、如乙方违约,提出不买,不提供过户所须证件、材料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无权收回定金,丙方代收的定金扣除丙方佣金及信息咨询费后交于甲方。
4、丙方不对房产质量进行担保。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房屋情况真实,无产权、债权纠纷,现未被查封且不在动迁范围之内,可以转让;甲方配偶及其他权利人同意转让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甲方提供房屋产权情况不真实或实际格局与产权证格局不符,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该房屋现正出租□,租赁期至 年 月 日。甲方保证承租人按期交房并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乙方全款或首付款到位后,甲方在七日内拒不到场办理相关交易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每日承担总房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逾期15日,视同甲方提出不卖,甲方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4、房屋交接前发生的(1)水(2)电(3)煤气(4)有线电视、数字电视(5)电话(6)包烧、物业管理费、房费(包括由于欠费而产生的滞纳金)等费用由甲方结算。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同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激清后凭激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部分,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5、甲方产权取得为(1)交易□(2)赠予□(3)继承□(4)初始登记□(5)其他所得□
注明:如因赠予或继承所得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保证屋内装修、固定设施与看房时状况一致,完好无损。保证赠送物品没有缺失,如有毁损或缺失,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付责任。
7、双方交易确认,甲方得到全部房款同时,交接房屋,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2的违约金。注明:甲乙双方不通过丙方而自行交付房款、自行办理房产交易手续、自行办理房屋交接,出现任何纠纷与丙方无关,由甲乙双方自行负责,丙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及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数额交付房款,同时提交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如乙方在七日内拒不到场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应按日承担总房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逾期超过15日,视同乙方不买,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选择贷款交易,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贷款交易,乙方需按现金交易方式执行。否则视同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丙方权利义务
1、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居间服务。
2、丙方带领双方到房产交易所,正式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过户及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如因丙方原因逾期一日,丙方需赔偿甲乙双方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若因相关办理部门原因或甲乙双方原因影响办件进程,办件时间自动向后顺延,若因甲方或乙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迟与丙方无关。
3、如甲乙双方有违约行为,丙方有义务协助无错方追究过错方的违约责任。
4、丙方有义务进行纳税指导。
七、费用责任
1、本次交易是否办理委托公证由双方协商,如需公证,费用由
2、办理交易需交纳税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房产交易未终结前,政府另行征收其他税费按政府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如有争议至诉讼时,甲乙双方可到本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对其配偶、财产共有人和法定受益人及代理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房屋交接完毕自动作废。
补充协议:
甲方: 丙方:
总店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经办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省**市**区**号**楼(层)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构为**结构,层高为**层,建筑层数地上**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乙方,由乙方负责收租。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证明、甲方和宅基地所有者签署的赔偿协议复印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用于乙方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 租赁房产
1.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泰州市海陵区室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1130.8M2(其中二层201--1室;472.42M2,二层201室624.52M2,一层四单元171室:33.83M2)。房屋用途为电玩,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章 租赁期限
2.1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的使用权,自
第三章租金
免租期:自起租日期乙方享有 个月的免租金房屋的使用权.自年 月日至 年 月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金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实际经营发生的费用。
3.1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该房产的使用权。
3.2该房产不含税租金采用先缴后租的方式第一年租金人民币伍拾万元(20xx年 月日缴纳二十五万元,20xx年 月 日缴纳二十五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别为陆拾陆万元一年。第四年、第五年在原定每年陆拾陆万元的基础上递增8%,以上租金除第一年分两期缴纳外,其余均按每年一次性缴纳租金。
3.3甲方在乙方租赁期满后拟继续出租该房产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3.4租金以人民币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收据,有关银行汇款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账号: 户名:
第四章 租金及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4.1乙方同意物业费、水电费、国家规定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并承办该房屋在承租期间的相关保险。
4.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经济补偿通知书,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书10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经营,
直到补偿结束为止。这期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当本租约期满拾天内,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包括乙方装饰装修须原样保留依约完整交还甲方,如超过约定时间视为乙方放弃处理。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
5.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 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5.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相关生产经营所需的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六章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有权根据租约,《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6.2乙方有必要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6.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6.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6.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同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由于乙方过错而致该房屋损坏时,乙方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表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6事前为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二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6.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6.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己的所有可移动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内部线路、开关等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6.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章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保证该房产的通水通电交乙方使用,乙方需国家规定按期缴纳水电费用。
7.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主要结构、排水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在确认甲方确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7.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三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7.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7.5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7.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7.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7.8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若有第三人对房产主张权利的,乙方在接到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与权利主张人交涉并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7.9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第八章 不可抗力
8.1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乙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同时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建设需拆迁或重建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予补偿。
第九章 违约责任
9.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9.2本租约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约,甲方除了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根据第四章第一款的规定收取的租赁押金以外,还应当继续履行出租房屋的义务;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承担50万元的经济补偿给甲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约期内欲提前终止合约,或到期后不再续约,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如甲方提前终止合约,需在终止合约后10日内退还乙方已交付未到期部分的房租,否则,还须按延迟退还天数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9.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10日内未能缴付租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30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
9.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30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第十章 法律适用于争议的解决
10.1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10.2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乙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
11.1若本租约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租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和可执行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金其他条款。 11.2凡有关本租约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任一方式传递至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传递至该房产在地地址。双方在该书面信函专函15日后即视为函件已经收到。
1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签署后的十五日内,应由甲方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4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本租约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和管理公司关于管理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约对租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11.5双方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
11.6本租约正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一份用于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见证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附件:
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甲方身份复印件
甲方授权代表委托书
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乙方授权代表委托书
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_ 路_______号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室,共_____套, 其设计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 , 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 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地段承租___________房屋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____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__ 、 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 、大写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 。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委托人甲:小写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委托人乙:小写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__________%。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 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______%赔偿于居间人。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___________天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承租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乙,是指欲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租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租赁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供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 ;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 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北京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篇三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房产性质__________,证号为__________。
该房屋抵押情况:__________。
2.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气表读数
水表:__________。 电表:__________ (其中峰数:__________谷数:__________)。气表:__________ 。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总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2.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五、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物管费(含公摊费用)__________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若需要电话及宽带,可由甲方代为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后来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2.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6.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转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须清点屋内设施,房屋内有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4.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 中介信息服务费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各执1份。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