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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保厂用电方案

时间:2023-01-25 16:11:21
热电厂保厂用电方案[本文共1892字]

牡丹江热电厂保厂用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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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 当系统频率降低至49.5Hz时,应立即倒换厂用电源,由#1机接带高压厂用6KVI、II、III段母线电源。

3.12.3 当系统频率降低至48.5Hz时,值班员无须调度命令,立即拉开牡热#3线线路侧3510开关,由#1机单带我厂厂用电独立网运行,以保证高压厂用电源稳定运行。

3.12.4 当频率降至46Hz时,低频保护动作,否则手动解列#2发电机及#4、5发电机,频率在46~48.5Hz之间运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具体时间待定)

3.12.5 汇报调度,等待调度命令执行其它操作任务。

3.13 当#2机组停运期间,应将牡热#4线做为高压厂用6KVII段的冷备用电源(现阶段无法实现热备用状态,因无自动投入设备),一旦牡热#3线、#0线故障,由#2主变反送电带高压厂用6KVI、II、III、Ⅳ段母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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