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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时间:2022-05-29 10:08:21
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本文共1985字]

不负韶华梦为马,匠者仁心放光华

——记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人物档案:

黄庆华,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从事审判工作22年,现任灵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多次获得办案标兵、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青年卫士、个人嘉奖、个人三等功、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2019年被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拼命三郎”心中有尺度

长年坚守在刑事审判一线,黄庆华主动承担了庭里的大部分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工作日经常加班到深夜,周末也总能在办公室看到他的身影,同事戏称他为“拼命三郎”。

“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做出合法公正的判决”,是黄庆华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他常对庭里的年轻干警说,我们要把每一个案件都看作是‘大’案,要认真谨慎对待每一件案件。因为司法案件中万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却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甚至会影响当事人的一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灵山县法院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而该类案件往往涉案人员多、卷宗材料多、涉及的犯罪事实多,审理工作难度要比一般案件大得多。黄庆华不惧难、不避难,主动作为,带头把这块“硬骨头”啃了下来。

在主办灵山县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即陈某权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时 ……此处隐藏750个字……才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审理的案件越多,黄庆华越觉得事前普法的重要性,于是便当起了“普法老师”。

低田教学点是檀圩镇甘梅小学下设的一所分校,偎依大山深处,自然条件艰苦。学校教职工只有4人,全校仅有的五十六名学生大多数属于留守儿童。这里的孩子懵懂单纯,教师希望学生能接触更多课堂之外的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偶然得知这一情况后,黄庆华总是选择每学期的开学季、假期前后、“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带领刑庭的干警来到低田教学点开展普法活动,这一坚持,黄庆华就已经坚持了三年。

“送法”进校园、“禁毒庭审”进社区、“扫黑除恶”普法专场、“蓝丝带˙平安法治进万家”……递普法资料,解答法律问题,说法律常识,讲法治小故事,黄庆华总是冲在在普法的第一线。哪里有需要,哪里就少不了他活跃、忙碌的身影。

黄庆华说,“我最大的心愿,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把法律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源头上尽量减少和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作为刑事审判庭的“领头羊”,黄庆华还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灵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宁彩霞、李媛等一批法官和助理也俨然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普法能手。2019年,该庭利用工作之余就开展了“让庭审走出法院”、“送法进企业”等各种形式法律宣传活动共计34场,让全县数十所学校、数万师生及群众近距离感受法治的力量,以实际行动用不同的方式传播法治正能量。

经过22年的积累沉淀,黄庆华用数十年如一日的付出与奉献诠释了什么是不负韶华,用平凡执着的坚守展示了初心和梦想的力量,用追求极致完美的工作态度和为民情怀绽放最美光华。也正是有千千万万个黄庆华般的法官,才能共同汇聚成普照大地的司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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