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违法分包行为专项排查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维护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杜绝违法分包行为,确保实验区建设工程质量,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关于实行预拌混凝土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的通知》(郑港建环〔2017〕169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安装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查询软件的通知》(郑港建质〔2018〕50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实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董晓云站长任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守志副站长任办公室主任,王凌欣、李洪涛、王玉川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共成立六个检查组,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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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供货单位:
(盖章) (盖章) (盖章)
备注:交货检验记录一式三份,施工、监理、供货单位各一份存档存档。